7.2 数据通信概述
1.数据通信的基本概念
在通信领域中,信息一般可分为话音、数据和图像三大类型。数据是具有某种含义的数字信号的组合,如字母、数字和符号等。这些字母、数字和符号在传输时,可以用离散的数 字信号逐一准确地表达出来,例如可以用不同极性的电压、电流或脉冲来代表。将这样的数 据信号加到数据传输信道上进行传输,到达接收地点后再正确地恢复出原始发送的数据信息。
如果一个通信系统传输的信息是数据,则这种通信称为数据通信。更具体来说,数据通信是指计算机和其他数字设备之间通过通信节点、有线或无线链路进行数字信息的交换。我们知道计算机的输入输出都是数据信号,而数据通信就是以传输数据为业务的一种通信方式,因此是计算机和通信相结合的产物;是计算机与计算机,计算机与终端以及终端与终端之间的通信;是按照某种协议连接信息处理装置和数据传输装置,进行数据的传输及处理。计算机与通信相结合,克服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使人们可以利用终端在远距离共同使用计算机,提高了计算机的利用率,使计算机的应用范围扩大到各个社会生活领域,从而使信息化社会进一步向前推进。
为了实现数据通信,就必须进行数据传输,即将位于一地的数据源发出的数据信息通过数据通信网络传送到另一地的数据接收设备。被传递的数据信息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其典型的应用有文件传输、语音交流、视频会议等。
2. 数据通信的特点
数据通信和电报、电话通信相比,数据通信有如下特点:
(1)数据通信是人——机或机——机通信,换句话说,数据通信至少有计算机或数字设备参与,计算机直接参与通信是数据通信的重要特征;
(2)数据传输的准确性要求高,需要严格的通信协议;
(3)数据通信对差错敏感,可靠性要求高;
(4)数据通信对时延和时延抖动不敏感;
(5)传输速率高,要求接续和传输响应时间快;
(6)数据通信的突发度高,通信持续时间差异大,是一种阵发式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