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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幽默-----洗洗睡吧,专家们  2008-06-29 20:07
地震是毁房罪魁 幸存者应理性看未来”(2008-6-25成都日报)

  “5·12”汶川特大地震震动了大半个中国,造成重灾区不少房屋垮塌、损毁。针对这种现象,昨日上午,成都市社科院举行“地震灾害与房屋建筑安全”研讨会,邀请20余位地震学、建筑学、法学专家,对房屋损毁原因及相应的责任认定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专家们认为,此次特大地震的巨大破坏力是损毁房屋的罪魁祸首,不能简单地把房屋损毁原因归咎于建筑质量;劫后余生的人们应该理性面对地震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关键词:质量

 专家观点:废墟取样很难反映质量问题
  如果要弄清倒塌的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能不能通过现场取样进行分析鉴定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高永昭说,这很难,甚至不可能。
  高永昭认为,一般地讲,在地震中倒塌的建筑物遭受了3次破坏,第一次是地震引起的直接破坏,第二次是倒塌时造成再次破坏,第三次则是在抢险救援情况下搬动、敲砸造成的。多次破坏造成建筑物结构部件混杂不清,比如倒塌的墙体难以确定是哪一层、哪一单元的,一块砖头也难以确定是哪个部位的,在这些情况下,对倒塌房屋的结构构件及材料的检测鉴定难度极大,甚至不可能。

  关键词:证据
  专家观点:判断房屋有无质量问题 光凭外观无法认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教授认为:“一幢建筑,是由设计、修建、管理、使用等多个环节组成的,地震本身非常复杂,地震后房屋倒塌,如何认定房屋质量不过关,这同样极为困难。一些上世纪70、80年代修建的房屋,没有设计图、施工图等原始证据,这种情况下,很难明确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如果连具体环节都不明确,相应的刑事程序根本无法启动。一些较早修建的房子,连设计图、施工图都没有,缺乏原始证据,也很难确定是否设计、施工有缺陷,难以明确责任。而在刑事诉讼中,举证必须达到相当高的要求,证据必须确凿充分。”
  周光权说,一般人判定房屋质量有没有问题,都是从外观上来判断,认为新修建的房子质量会好一些,外观上看来损毁不严重会好一些。但法官、检察官没有权力来判断房屋质量问题,这必须依赖于专家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还必须参考地震专家出具的有关地震破坏力的报告。地震释放出巨大的破坏力,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对房屋质量与垮塌之间关系的认定。比如说,甲把乙打成了轻伤,乙被送到医院,当天晚上因医院地震死亡,乙的死亡与甲的殴打行为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乙是因地震而死的,因此不能把死亡原因推到甲身上,这并不合适。定罪需要充分的证据,这就是说,如果不能认定房屋倒塌与质量存在主要的、直接的关系,法院是不能轻易定罪的。

  关键词:因果关系
  专家观点:多因一果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著名刑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强调,在犯罪构成上,行为一定要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但当某种行为出现第三种外力时,外力会介入导致关系中断,从而形成另一种关系。在地震中,房屋倒塌了,可能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没有发生地震它不会倒塌。比如说,一座建筑不符合要求,但之前一直正常使用,如果有犯罪分子使用炸药,引爆后造成大楼垮塌人员伤亡。这种情况下,炸药是垮塌的直接原因,单纯质量问题不能导致大楼垮塌。但如果没有爆炸,大楼依然垮塌,质量问题才是最直接的原因。因此,在遭遇特大地震时,质量问题只是条件之一,而地震才是直接原因。
  陈兴良认为,地震的巨大破坏力,可能让一些房屋即使达到建设标准依然倒塌。即使房屋建设质量没达到标准,在地震与房屋质量双重原因下,如何认定房屋倒塌主要和质量有关成为难题。在这种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因果关系因地震发生断裂,在不能确定房屋质量是房屋倒塌的主要原因时,无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关键词:心态
  专家观点:幸存者应该理性对待地震和未来
  “5·12”汶川特大地震破坏力巨大,在地震中遭受损失,甚至丧失亲人的人们应该如何面对呢?朱介寿说,幸存者应该心怀庆幸,理性看待地震及其引发的各种损失,理性面对未来,以积极的心态谋划好今后的生活。
  朱介寿说,此次地震受灾面积巨大,烈度在8—10度的地区就有3万多平方公里,受灾人口上千万。值得庆幸的是,尽管环境、建筑、经济严重受损,但相对整个受灾人口而言,因灾死亡、失踪的人毕竟还是极少数。特别是成都的都江堰和彭州,与震中只相距20多公里,可以说绝大多数人都曾与死神擦肩而过,在这种情况下幸存下来,更应该理性面对地震灾害,重建美好家园,而不应该沉湎于悲痛,或者怨天尤人。
  成都传媒集团记者 向朝阳 赵倩

读后感

前几天,汶川地震英模报告团开始了各地的巡回演讲,预示着我们已经到了化悲痛为力量,变坏事为好事,化腐朽为神奇的新阶段,逝者已矣,救也救了,捐也捐了,重要讲话也发表了,该谢幕了,如此中国特色,我等小民早已经习惯了,麻木了,漠然了.

不过看过了上面的报道,还是为各种各样的专家们捏了一把汗,专家当然是专家,不过经验欠火候.连老百姓都知道,时间会掩埋一切的,正如路边的一堆狗屎,开始当然是发臭的,路人都捂这鼻子,不过用不了几天,路人就会习惯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狗屎表面会硬化,臭味也就不明显了,偏偏有些不识相的狗屎专家非要捅破它,目的是以专业的角度向老百姓说明,以专家的水准来看,这东西本来不是狗屎,而是专家们平时吃剩下的馒头馊了.如此一来,路人们不得不重新关注是那条野狗拉的,甚至会要求野狗极其主人赔偿损失,如此这般,专家们需要小心被狗

咬了.

对此文之前,因小子不学无术,虽然熟悉周老虎之流,的确不知清华大学法学院周教授的大名,不过看了他举的例子,犹如饭店吃饭吃出了苍蝇,不能不吐了.

甲打乙导致轻伤-------意思建筑有些缺陷
乙住院遇地震死亡-----地震了,建筑倒了,人死了
乙的死亡与甲没有因果关系------人死了,与建筑质量无直接因果关系,因为是地震造成了.

真是天下奇闻,按照专家的逻辑,专家的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是危房,我不小心在您的房子前放了一个响屁,导致您的房子倒了,专家因此不幸与世长辞了,直接因果关系是响屁导致死亡.

如此例子不胜枚举,再举一例:

专家开的汽车刹车有了问题,所谓"轻伤",在去修配厂的路上(住院了)专家被人撞死了(地震),按照专家的逻辑,您是无法想厂家索赔了

中国重来都不缺少专家,缺少的是有良心的专家.
类别:黑色幽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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