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幽默------我属于"人民"吗?
2008-07-11 10:21
我属于"人民"吗?这似乎是个问题了.
人民似乎是五四运动之后出现的新名词,古汉语中人和民一般看不到一起使用的,如"人之初,性本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另外也有一些类似的词汇,如大众、老百姓、公民等等。
我属于“人”应该是毋庸质疑的,因为即便我是十恶不赦的歹人,人人称我为“禽兽”,也只是说我是人,做了禽兽不如的事情。属于“民”也是毫无异议的,即便我是龙永图所说的“刁民”,终究也是“民”,而不是其它。
那我是否属于“人民”那,或者说我是否属于“公民”那,我的确有些拿不准了,问题的难度绝不压于“正龙拍虎”。
数学中有命题的概念,“我属于人民”就是一个命题,命题有真命题和假命题的区别,如果是假命题,则“我不属于人民”或者“我不属于公民”,就是真命题,我本人重来没有因为犯罪而被剥夺了公民权利,我的护照上也明确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我显然属于“人民”或者“公民”。
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至少没有任何一家法院明确通知我“,而且我已经2倍于18周岁了,当然我可能已经享有了”被选举权“,只是没人选我罢了,使我疑惑的是我重来没有行使过选举的权利,哪怕是我生活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我都没有选过,由此看来,我应该不属于”公民“。
不久前,贵州瓮安出现了震惊全国的所谓群体事件(颇具中国特色),想想一个县城,所有能说话喘气的不过五六万人而已,竟然有2万多人民(官方称有黑恶势力参与”烧毁了“人民政府”,如果他们是人民,会烧毁自己的政府吗?不是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所以断然不会都被几十个黑恶势利分子所蒙蔽,所以比较合理的解释是这些人都不属于“人民”。
“人民警察是人民的警察”,如果我是人民,必然会对人民警察感恩待德,数天前,杨佳公民(没宣判之前仍然是公民)手持尖刀,独闯警局,六名人民警察惨死,数人受伤,我无意探求其杀人动机(彻底搞清楚,难度大于华南虎),让我感到疑惑的是大批网民跟贴,似乎杨佳成了大侠,依此判断,这些网民绝对不属于“人民”。
如此之多的民,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他们(也包括我本人)属于“公民”,属于“人民”,但是从现实情况判断,他们的确不属于人民序列。
建议人大立法部门,对“民”重新分类成“人民”和“刁民”,使我等不再混迹于“人民”之中。
|
上一篇:labview的深入探索----数据库连接的几个基本概念 | 下一篇:labview编程技巧-----xy graph如何显示连续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