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保密局官员的有关力拓案的文章引起了轩然大波,文中透露力拓案给中国造成的损失达7000亿元,海外媒体纷纷引用该数据。
中国最神秘、最有权力的“有关部门”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已经严正声明此系个人观点,不足道也。
文章作者也已“被表明”,此数字系援引此前其它媒体数字,并非其个人研究结果,属于“不明真相”,据考证最早有关70000亿的专利权隶属于某专门从事金融研究的专家学者,显然该专业学者也是“不明真相的”。
“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蔡继明委员说。(人民政协报2009年6月19日)
蔡委员的此番言论已经被多家媒体大量引用达两月之久,日前也被“有关部门”质疑为道听途说,系“不明真相”。
从瓮安事件开始,“不明真相”一词,频繁出现,不过此前似乎只有老百姓是“不明真相的”,换个角度看,官员、专家、学者肯定是“明真相的”,由于一般的百姓只对百元以内人民币比较熟悉,所以该文作者以类比的方法告诉我们7000亿相当于什么,转载如下:
7000多亿元损失相当于什么?
●相当于7000多万江苏人民白白干了两年半!
●相当于四大直辖市加上辽宁省人民白干一年!
●相当于从全国每人头上剥夺500多元消费额!
●相当于无偿赠送给了经济间谍雇主1000多亿美元!
●相当于澳大利亚十分之一国民生产总值!
(备注:2008年,江苏财政收入2731亿元,居全国第二)
有好事者做了另一番对比,转载如下:
先按照现行国际价格(因为已经一体化了,所以国内价格也是一样的)将7000亿元换算成为黄金或者白银。
99.99%含量的黄金约200元/克,7000亿元约合35亿克黄金,也就是3500吨,可以装满一条中型海洋船舶。
95%含量的白银约3.00元/克,7000亿元约合2333亿克白银(75亿两),也就是23.3万吨,可以装满23条万吨级海洋船舶。
腐败的清朝政府曾经和世界列强签订了大量的卖国条约,其中最大的一笔赔款是1901年李鸿章与八国联军签订的《辛丑条约》,赔款达4.5亿两白银,分期39年还清,加上利息共计白银10亿两。
再次是1895年李鸿章与日本签订的《马关条约》,赔款达2亿两白银。
加上其他的不平等条约中的赔款,清朝政府共计承诺的赔款数绝对不到15亿两白银。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清朝政府实际赔款数量大约只有50%。
再把15亿两白银换算为现在的人民币约合1400亿元。
也就是说,即使是我国历史上最卖国的政府,也仅仅向列强们赔付了名义上1400亿元,实际上700亿元人民币,而且分期付款时间长达几十年。
再看现在国内财政情况。
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6.1万亿元,7000亿为11.5%;
2008年广东财政收入3310亿元名列第一,7000亿为211%;
2008年西藏财政收入23亿元名列第31,是为末位,7000亿为30435%,说清楚点,就是西藏305年的财政收入才够力拓集团给我国造成的损失。
如今能够“明真相”的群体越来越小,百姓“不明真相了”,官员“不明真相”了,学者“不明真相了”,政协委员也“不明真相”了,那么到底什么人才有权利"明真相“那,个人觉得即使是”被明真相“也比”不明真相“要强的多阿。
”有关部门“断然认为上述的数字不实,却闭口不谈真实的数字到底是多少,即使”创造的数字“也一字不提,何也?
思忖良久,大概鲁迅先生早就给出了答案,”你也配姓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