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一首NBA现场直播时的配乐,非常带劲,后来某同志在网上找到了,乐队名字是Fort Minor。主唱是一个日裔美国人,但是你完全听不出来,因为他爸爸的爷爷就移民了。要不是这样,你能想象一个外国人居然能唱RAP?
以前很不喜欢RAP,觉得那是街头青年在释放自己多余的荷尔蒙或者发泄对主流社会的多种愤怒,哪里谈得上旋律?哪里找得到优美?但是在听了多次Eminem和Fort Minor之后,忽然观念转变。RAP就像白描,像黑白记录片,歌者用一种直接了当、没有修饰的情绪,说让他们真正有冲动去表达的事情。即使表达的是悲伤,但是RAP歌者那种骨子里的原生的力量,只会让你想到一头受伤低吼的野兽,而不是摇尾乞怜的叭儿狗。那些烂了大街的流行歌曲,和这种渗透血性和力量的音乐相比,实在是无法较之于万一。
当然,那是真正优秀的RAP。好的说唱乐,必须要有耐得住咀嚼的歌词,能和心脏共振的强烈节奏,还要有与情绪和节奏天衣无缝的背景音乐。也就是说,深沉的感情、敏锐的感知、丰富的音乐造诣,是伟大RAP歌者缺一不可的要素。很多人说,世界上最好的RAP歌手不是黑人,尽管他们创造了RAP,而是一个白人——Eminem。抛开种族歧视的问题,想想其实有原因的。
不过欣赏RAP对中国人来说太难了。里头很多俚语,GRE都找不到,而不懂意思,就像牛奶煮沸了三次一样,营养基本流失——而且他们还用魔鬼的速度拼命的说。因此,我很惊讶居然听明白了Fort Minor这首《Remeber the Name》:
10% luck,
20% skill,
15% concentrated power of will,
5% pleasure,
50% Aid
=100% reason to remember the name!
他在说NBA球员,也是说任何一种人间的竞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