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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两语话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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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1 11: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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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朋友,包括我的家人,极少有人相信我会写“文章”。在他们看来,我更像一个游手好闲的屁精王八贼。因为,“经国之大业”的文章事,我是不可能做的,一来我没有那种文学的自觉意识,二来主观上我也没那个意思。我在不识人间愁滋味的年少时候,举过纯文学的大旗,也是以纯文学起家的。既然纯文学嘛,就自然不会投稿换稻粮,以至于偶然的原因,每有文章见报,爸爸总是发现新大陆似的高兴得不得了——现在想起来这些事仍然觉得好笑。
  最近几年,动笔的机会多了,图画了些人模狗样的乌鸦冒充孔雀。别人不了解我,偶尔阅读,听那口气、看那架势,文学大师似的,呵!其实啊——狗屎!一堆汉字而已。经常读经常写,所谓的文章啊,就成啦!
  最先写诗,现代诗很容易写的。首先确定个意思,然后造一些句子排起来;后来写散文,也只是一点自己的恋情和感受;后来写杂文,发泄内心对个人及周围的不满和愤懑——这些,就是我的创作生涯……
  写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开始琢磨着我的乌鸦是不是能够画得更好一些呢?琢磨着各种文体之间的不同和特点,琢磨着那些令人高山仰止的文章为什么叫我欣赏呢?琢磨着那些曾经枯燥无味的文论究竟能不能帮助我提高一点呢?慢慢地就有了一点自己的见解了:
  首先,诗歌。这是一个写作者必须修炼的步骤。美学大师朱光潜说过“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这种特质是什么呢?是诗歌中的趣味。所有的文学体裁中,诗是最严谨最有趣最纯粹最精致的。诗也是文学的前沿,囊括了文学的先进性和深刻性,几句话就可以成为一首诗,却可以显现一个时代的人文精神、生存环境和审美趣向。
  无论诗歌的创作和发展在当下的地位如何窘迫,甚至连我都耻与诗人为伍了。但是在所有的文论中几乎都众口一词:诗是文学的最高形式。并且,诗歌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在中国文学队伍的长蛇阵中,龙头几乎一直就是唐诗宋词元曲现代诗中的翘楚人物。
  散文,似乎是人都能作的。散文不比小说有感人的故事,不比诗歌有动人的韵律,也不比杂文让人痛快淋漓,但是很多人喜欢读散文!散文为什么那么“得宠”?我总结:散文中,多有“我”。有了“我”,文与人的距离就近了,文章生命力突现,情感突现。而且大部分散文多以情感类比应景类更能感人,我自己就很不会写应景散文。就目前大家公认的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和《背影》,我看背影就比荷塘优秀多了,不怪有人糟蹋他说: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就是两块钱的彩票中了个五百万的大奖。那我想《背影》中的“我”的感受和“父亲”的形象实在是我们太熟悉和温暖的。仅凭这样一个温暖的亲情通感,在这样的文章面前,读者纵然铁石心肠也难抑内心的触动!
  散文的真实魅力就是因为文章中有了作者真实的个性和热情。李广田在《论散文》中说到,就好比“说自己家的事情,或者对着自己人说人家的事”。这种把读者当作自己人的姿态就是散文容易引起读者共鸣的优势,情愈深愈浓愈真,读者的感受也随之愈强烈。
  “我”的出现便是散文的独特魅力。奇怪的是,当代大师余秋雨的《借我一生》中屡屡出现的“我”反倒逊色了他以前的多本散文集,多话不想说,我认为:原因也是出在那个“我”上!唉!散文,成也是我,败也是我……
  杂文脱胎于散文,大概可以说自鲁迅起开始独立门户了。近几年,以批判精神为代表的杂文很是风行。连很多中学生也在订阅杂文刊物了。因为在杂文中,思想性、逻辑性、文学性兼之,特别是一些优秀的杂文,问题都直指“人”,这符合时代对人才的要求。我也觉得,排除在文学上的作为,读杂文是优于其他的,简便迅捷并激发智慧。可是,杂文写作却不是什么人都适合的,比如我首先舍弃女性作者(说不上具体原因,就是经验)。男人的“脾气”是杂文创作的一大优势,没有脾气,杂文也就没了,这脾气或者说是个性。就我关注的目前几个杂文大家(不包括我),个性都是显而易见的。每个写作的人都该有这样的觉悟:个性对于文学或艺术作品来说,简直就是神,可以压倒一切。最讨厌那些四平八稳的东西,简直就是说明书,最没味道。优秀的杂文通常有一些诟病:留有一定比例的想象的空间给读者,让读者推敲或思辨。这想象可以是误会,也可以是荒谬。那种左右逢源、滴水不漏的说辞往往跟没说一样!
  现在有个很特别的现象,就是很多其他文种的作者都开始写杂文了,而少有杂文作者改弦的。这到底是浮躁的表示还是功利的诱惑?我倒希望是胆略与正义的横行!因为杂文纵然风靡,但终究不是匕首武器,不是法律制度,不是生产力,于社会的功效终究不如人意。况且,真正好的杂文还是太少了。
  我之所以现在喜欢写杂文,完全是因为我总在担心:一味地散文会不会使自己过度滥情?会不会因为过于在意自己的情感而忽略了对他人的关注?作为一个血肉之躯,我能不能将我的体温和热情稍微向外传递出去一点?再乐观一点,我能不能以我的觉悟哪怕丁点地影响一些人,比如我的女儿和家人?
  接下来该是小说了吧。这是我最不愿意提到的话题。我不写小说是因为我不会写,不会写也归咎于我不愿意写。自然,似乎小说在所有的文学品种中地位最高,所谓王者小说。似乎不写小说就不配称为作家。王朔不是嘲笑鲁迅 “没有长篇,立不住”吗?我欣赏那些写小说的人,能把一个故事编排的有鼻子有眼的那么完整,并且能在其中叙述出一个庞大的主题,真不简单!换作我,即便把故事说完整了,一定会在故事的最后,清点人数时发现:少了几个!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说所有的文学本质上都不能为社会解决任何实质性的问题,那么故事再完美又能如何!说句很多人不爱听的话:一个巧妙的故事就足以支撑一部小说。什么声名大义、什么理想信仰、什么终极关怀,狗屁!这样一想,小说?不写也罢!
  总之,包括最具刺头的杂文在内的所有文学作品,美感和趣味才是最主要的。或者说,一切文学作品都只是供人精神上的消费品。好像记得鲁迅说过:一首诗吓不跑孙传芳,一炮就把他轰跑了。所以,对于文学寄予太高的理想,真有点不自量力。即便曹丕说的“经国之大业”,也不过是提醒天下文人时时都必须有一个对于文学的自觉意识罢了。倘若现在还有谁以为自己提笔能定乾坤、安天下的,那不是脑子进水了,就是水进脑子了,荒唐得很!比如我经常会想,有时候我们写一些抨击目前某些腐败黑暗的所谓杂文,还不如干脆地一刀捅死一个你确定的贪官,就去以身试法!这个威慑一定更有效果。但是,谁会去这么做呢?
  再有,如果有人认为所有文章中都反映的是一种民意或舆论,可以如何如何,那更是屁话!没有阶级组织的舆论绝对形成不了什么攻势,也就跟放屁没什么两样!什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是因为船还不够大!吨位足够了,再大的风浪也不怕!
  我怎么越说越没劲了?调子越来越低了?那没有办法,我是顺着思路下来的。
  爱好文学绝对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只能把这种爱好视作女人化妆或男人抽烟一般。切不可肆意拔高到“文变风俗、学究天人”的程度。当然,这个爱好本身已经显得有些高雅、有些体面了(这个感觉就很好)。文学也只能是个人修养心境的一种历练,绝对如此。我所说的文学带来的美感和趣味自然都是来源于生活的,那么,最终也会反馈到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去的。于是,平凡的生活才显得美好和有趣,生命才得以维持,生命的活力才可以推展。目前我以为:这,才是创作和阅读文学作品的价值和功用。
  不过,适时地对各种文体的思索与总结对于自己的写作是有很大帮助的,也是事实,甚至可以说是写作者迅速提高写作水平的最佳捷径。我也希望我能实践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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