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称,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以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我集团进行破产重整。我集团将依法全面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支持法院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因到期不能清偿债券,被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号(2021)京01破申307号,经办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