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集系列公益讲座,《公司的力量》,马上起航!关注“科创之道”,感受硬科技的力量,感受公司的力量!
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制公司诞生于 1555 年的大航海时代,英国的莫斯科公司获得特许,正式成立。
自那一刻起,已经过去了 400 多年。
这 400 多年,见证了生产力的高歌猛进,人类生活质量的提升,正在以肉眼可见的加速度上行。
但毫无例外的,一切商业格局都是围绕着公司展开。
真正改变我们这个世界的,不仅仅是科学技术,还有生产关系和商业组织关系。而公司就是这个商业组织关系中的核心。
2009 年的时候,出差阿姆斯特丹,曾专程去了一趟内达姆广场,瞻仰了一下传说中的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这里是现代证券体系的起源,这里见证了世界上第一家发行股票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诞生,这里经历了郁金香泡沫的破灭,这里记录下了商业社会的风起云涌……
历经几个世纪,这座建筑依旧矗立在那里,虽然几经翻新,但丝毫没有洗掉历史的厚重。
从历史的时间轴来看,公司诞生的 16 世纪,要比工业革命早一百多年。
从诞生那一刻起,小作坊式的单打独斗已经被历史淘汰,分工、协同、合作成为主基调。公司作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法人”,正式登上商业社会的历史舞台。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这一产物的发明,重要性堪比工业革命。
公司的诞生,刺激了商业活力,解放了生产力,进而促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降临,这样的说法也不能算是太夸张。
为什么要提公司在现代商业社会的重要性?
笔者曾在去年统计过了全球 100 大经济体,统计范围既包括国家,也包括公司。国家可比指标是 GDP,公司可比指标是营业收入。
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这 100 家经济实体中,有 43 家是公司……
本系列文章和配套的讲座培训,是过去十年来我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
不管十年前做研发工作,还是过去十年的投资和咨询工作,在不断深入了解公司运行机理的过程中,愈发感觉公司运行体系在整个商业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合法合规是基础,公司法、司法解释、合同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这些商法对公司的基本运行做了最核心的限定……
公司治理是增强,三会一层互相制约互相促进,股东关系人资两合的艺术处理,股权激励带来的双刃剑效应……更多时候并不能靠法律法规给出非 0 即 1 的答案……
愈重要,就有兴趣去探索真相。
愈有兴趣,就愈发去读一下公司法。
有意思的是,每次通读一遍公司法,都能有一些新奇的发现,一些新的感悟……
即便是今天,下笔来准备 100 个问题的时候,还是会蓦然发现,好像某个重要的细节,之前一直被自己忽略啊!
熟读几遍公司法,能够解决你公司治理中的 90%疑惑。这也是我对很多朋友的建议。
感受一下其中的法理,发掘一下背后的逻辑,找一找法条中的漏洞……法律也不再那么索然寡味。
术业有专攻,但基本的商业素养和逻辑还是需要有的,我们称之为商业常识。
跟很多朋友聊的时候,包括创业项目核心团队、投资圈同仁,甚至很多位高至上市公司董事长……发现一个普遍的现象,很多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堪称专家级人物,但对商业社会核心的公司这一问题上,缺乏最基本的商业素养。
这种缺乏,往往是致命的,与之伴随的,是后续无休无尽的麻烦。
见过太多的纷纷攘攘,其实根源都是一些常识的缺乏。公司也不尽然是利益的结合体,不可能像芯片一样严格逻辑运行,更多时候就像感情,一旦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再复原几乎没有可能。
所以就要像婚姻一样,公司的运行,更要艺术性地框定在有限度的边界之内。
笔者刚入行做投资之时,就职于一家规模不大的投资公司,正因为规模不大人手不足,做投资时不得不兼顾法律、财务、业务等方方面面。体会了一人负责全面尽调的艰辛,脱了几层皮,啃了很多硬骨头,也摔了很多跟头……所幸也得到很多前辈的指导,慢慢进入状态。
这是一种值得铭记终生的经历,是挑战也是机会,能够有机会从一个全局的视角来思考公司运营的方方面面。
一晃快十年了,拜疫情所赐,能够有大把的时间能够静下心来做点事情,沉淀一些想法,包括心路历程的总结,包括或深或浅的行业研究,也包括《公司的力量》这个系列……
终于可以借“科创之道”的平台,把一些所见所想所得分享一下。
今天开始,《公司的力量——100 个问题全面透析公司治理》正式起航,有经验肯定也有糟粕,但正如“科创之道”的初衷一样,“这是一个知识分享的平台,耐心阅读到最后,一定会有惊喜和收获。”
一起成长,有收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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