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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国、德国、马来西亚等八国数据中心PUE政策对比分析(建议收藏)

01/0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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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算时代,数据中心作为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其能源消耗与日俱增。如何衡量并优化其能源效率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在这一背景下,电能使用效率(PUE)这一核心指标应运而生,并迅速成为行业最常用指标之一。它成功地将复杂的能耗数据简化为一个直观比值,使全球各地的运营商、投资者与监管机构得以在同一标准下评估、对标并推动数据中心的节能。无论是追求商业效益、履行社会责任,还是应对日益严格的“双碳”监管,对PUE的持续关注与优化,已成为驱动数据中心乃至整个数字产业迈向更高效、更可持续未来的关键支点。

基于此,MIR 睿工业本次通过对美国、中国、德国、马来西亚、泰国、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越南,共计八个国家的重要PUE政策研究,给出对于全球数据中心PUE政策的洞察见解。

01、研究国家选取依据及八国PUE现状

本次主要在全球范围内,选取数据中心容量排名靠前的国家进行分析:

据信通院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按各区域IT负载来看,美国继续保持全球数据中心容量第一的位置,占比为51%,欧洲占比17%,中国占比16%;

德国数据中心的IT装载量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690MW,在欧洲占比较高;

沙特占中东地区数据中心容量的86%,到2025年将达到300MW;

泰国数据中心规模预计将达到1GW,2024年规模为350MW;

越南数据中心IT负载容量约为169.8MW,低于印尼(268MW)或马来西亚(827MW)。

MIR 睿工业对比2024年上述八国平均PUE与全球基准值后发现,各国PUE表现显著分化。

2024年各国平均PUE与全球基准PUE

信息来源:全球基准PUE来自Uptime Institute 2024报告,MIR 睿工业分析整理

表现领先者(PUE < 1.56):美国 (1.40)、德国 (1.43)、中国(1.46)。这些国家的平均PUE已低于全球基准,整体能效水平处于全球前列。

表现待改进者(PUE > 1.56):马来西亚 (1.58)、越南 (1.78)、印尼(1.7)、沙特 (1.82)。这些国家的平均PUE高于全球基准,能效水平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02、八国PUE政策详析

八国数据中心PUE政策概览

信息来源:MIR 睿工业收集整理

2.1美国:取消硬指标,转向“强监测+技术+研发”三位一体

美国在联邦层面没有设定全国性PUE目标,其PUE政策经历了从设定目标到取消目标的变化,现行的PUE监管框架是强制监测、技术引导与研发驱动并举的形式。

历史变革:

2016年:美国管理与预算办公室 (OMB)发布《数据中心优化倡议(DCOI)》,为数据中心设定目标:新建PUE<1.4,改造PUE<1.5。

2018年:联邦行政命令撤销了上述统一的PUE目标。联邦CIO认为PUE受气候、地理位置、测量的时间、冗余设计等因素影响较大,不适合作为跨机构、跨地域的强制性比较和考核指标。

现行监管框架:

强制监测:美国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发布的《数据中心优化倡议(备忘录-19-19)》DCOI(M-19-19),要求各机构大型数据中心(>100kW)安装计量系统,并持续向OMB报告PUE数据,但不设定PUE整体目标。

技术引导:联邦能源管理计划署(FEMP)等机构发布《数据中心节能设计最佳实践指南》,提供能效提升(如采用自然冷却、优化进风温度)的具体技术路径,作为行业自愿遵循的指引。

研发驱动:NREL(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和ARPA-E(美国能源部高级研究计划署)通过资助COOLERCHIPS等前沿项目,从根源上革新冷却技术,旨在长远降低数据中心供电与冷却能耗。

2.2 中国:多层次监管与强力执行

中国的数据中心PUE监管已形成一套层级分明、目标明确、赏罚分明的完整体系。其核心逻辑是:国家设定具有明确时间节点的PUE目标,地方则在此基础上制定更严格的标准,并通过创新的经济与行政手段确保PUE目标落实。

国家顶层设计划定目标:以《2024年专项行动计划》为代表,明确到2025年全国整体PUE需降至1.5以下,并对新建大型及国家枢纽节点项目分别设定了≤1.25和≤1.2的目标。

地方执行激励与约束并举:主要省市在国家标准上进一步加码(如北京要求超大型数据中心PUE≤1.15),并通过 “惩罚性”措施(如北京、安徽的差别电价,江苏、安徽的项目限批,河北的强制淘汰)与 “激励性”措施(如四川的建设运营补贴,深圳的用能指标支持,广东的优先审批)相结合,强力驱动PUE达标。

中国整体及区域PUE政策目标及奖惩措施

数据来源:政府官网,MIR 睿工业收集整理

2.3德国:立法定硬杠,PUE≤1.2+全绿电双强制

截至2026年初,德国在数据中心能效监管方面已建立起以PUE(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电能使用效率)为核心指标、法律强制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政策体系。我们分析这一政策体系建立的大背景,即是响应欧盟“绿色新政”和碳中和目标。

政策体系建立的法律核心——《能源效率法》

2023年修订、2024年起分阶段实施的《能源效率法》是德国数据中心PUE监管的核心法律依据。其关键条款包括:

第18a条:明确将“大型数据中心”(年耗电量 ≥ 1 GWh)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监管范围;

强制披露义务:自2025年起,所有大型数据中心须每年向联邦网络管理局(BNetzA)提交能效报告,必须包含PUE值、IT负载、冷却方式、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等数据;

能效提升义务:

2026年7月1日前投入运行的数据中心:PUE须 ≤ 1.3;

2027年1月1日后新建或重大改造的数据中心:PUE须 ≤ 1.2,且100%使用可再生能源供电(可通过PPA、绿证或自建光伏等方式实现)。

2.4马来西亚:分级引导与激励先行

根据2024年底发布的《马来西亚绿色化数据中心建设指南》,根据数据中心类型、建设年代、供电、容量进行分级规定,体现了政策的精细化和针对性。而所有规定都遵循的弹性条款“需在确定基准后验证”,表明设计的PUE目标主要作为设计导向,而非即刻的强制性门槛。这背后的核心原因在于,监管机构尚在完成对全国数据中心实际能耗水平的基准摸底。因此,政策的初始执行阶段将侧重数据收集与基准建立。然而,这一规定具有显著的动态性。一旦基准线确立,指南中的目标值便具备了转化为具体合规评估尺度的基础。届时,监管机构依据更精确的数据,将可能对目标值进行校准,并转为严格执行。

此外,马来西亚在国家级数字经济规划中明确提出 “绿色数据中心” 发展目标,要求新建大型数据中心 PUE(能源使用效率)逐步向 1.2 以下迈进。

马来西亚数据中心分类与对应PUE设计目标

数据来源:《马来西亚绿色化数据中心建设指南》

激励政策方面,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对于采用高效冷却技术(如液冷、间接蒸发冷却等)的新建数据中心项目,提供税收减免、运营补贴、土地优惠等多重激励。例如,对采用液冷技术且 PUE 低于 1.2 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可享受长达 10 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对技术研发投入,还可按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抵免税额。

2.5泰国:以税分级、激励先行

泰国目前对数据中心PUE未设定全国性的强制性标准,其监管模式为 “激励导向”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于2025年5月修订了数据中心行业投资促进政策。该政策的核心特征是:以PUE值作为区分投资优惠等级的主要标尺,对高效能数据中心给予更大力度的税收激励,以此引导能效提升,而非通过立法进行强制约束。具体而言,政策将数据中心分为两类:

高效能(节能型)数据中心(PUE ≤ 1.3):可获得最长8年的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须同时满足①IT 负载≥2MW,②至少 4 条高速通信线路,③提交高效用水管理计划,④提供 GPU 等先进计算能力的数据托管服务,⑤提交对泰国有益项目计划(如培训、研发合作)。

普通数据中心(PUE>1.3 或未达标):最多 5 年企业所得税免征,其他条件与高效能型相同。

2.6沙特:Tier认证定中立,能源计划成准入硬门槛

2023年8月,沙特通信、空间与技术委员会(CST)发布了《数据中心服务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旨在提升沙特境内的数据中心服务水平,并为希望在该国境内数据中心托管和运营云服务的云服务提供商(客户)提供监管透明度与公平的竞争环境。

这些条例定义了数据中心服务等概念,并向服务提供商提出了运营商中立、能源管理和可持续计划的要求。

条例中,数据中心服务定义为:由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提供的托管服务,包括空间、电力及制冷支持,用于托管服务器、网络组件、存储设备等。

关于注册,条例要求服务提供商在数据中心的各个发展阶段均需进行注册,所有持有CST认可的Tier II建设认证(标准类)和持有CST认可的Tier III建设认证(高级)数据中心应“保持运营商中立”,即允许任何网络连接服务商无差别地向数据中心内外客户提供网络连接服务,且不受限于单一连接服务商的数据中心设施。

标准类和高级类这两类的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应提供能源管理和可持续计划,以减少能源消耗、碳排放和电子废弃物,服务提供商应主动履行社会与环境责任,通过减少碳排放影响、提高能源效率及减少电子废弃物来践行责任。服务提供商须随时向CST保持其数据中心的准确更新信息,包括空间、电力容量(已用与可用)、其他连接服务商、认证清单等。若相关服务提供商未能充分证明其满足本条例规定的最低技术资质要求(如最低认证标准、能源计划、经验证明、质量标准、财务资源及其他条件),CST有权酌情拒绝任何注册申请。

2.7印度尼西亚:宏观节能目标+政府推动建设

印度尼西亚目前未设立专门的数据中心PUE管控目标,其政策核心特征是国家顶层规划设定宏观节能目标+政府投资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印尼的能源与矿产资源部(ESDM)发布了国家能源总体规划(RUEN),规定了涵盖跨部门的能源政策应用和实施计划,旨在实现国家能源政策(KEN)的目标,量化目标:要求在 2015年至2025年期间,每年减少1%的能源强度;并设定最终能源消耗总量目标:到2025年减少17%,到2050年减少39%。

印尼投资管理局(INA)与新加坡资本Granite Asia合作,共同投资超12亿美元用于科技与AI生态,其中包含对巴淡DayOne数据中心园区等具体项目的支持。这表明政府在积极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未来实施更严格的能效标准奠定了产业基础。

目前印尼政府正在起草新的法令,预计将对数据中心的能效和可持续性提出更高、更具体的要求。

2.8越南:先画“1.4”硬杠,法规标准仍待补位

越南对数据中心PUE的监管框架正在形成并逐步具体化,其特点表现为:确立了分阶段的国家能效目标,并对新建项目设置了明确的PUE数值上限。

2020年9月,越南工贸部主导制定《数据中心能效管理指引》,初步设定了国家层面的能效改进方向:到2025年PUE目标为1.6,到2030年目标降至1.45。

2025年10月29日,越南政府进一步对新建数据中心的PUE性能设定了上限为1.4。

然而,越南的整体监管框架仍不完善。目前尚未出台针对数据中心电力使用效率(PUE)的专门法规,也缺乏官方的绿色数据中心国家标准。企业在实践中主要依据国际通用的Tier等级或PUE标准进行设计与认证。

03、八国PUE政策对比分析

信息来源:MIR 睿工业分析整理

PUE目标特点总结:

对PUE设立目标的国家有德国、中国、马来西亚、越南,其政策有如下三个特点:

PUE指导政策精细化:基本采用分级、分类的管理思路,如中国地区、存量、增量等分类、马来西亚根据数据中心类型、建设年代、供电、容量进行分级规定,体现了政策的精细化和针对性。

PUE达标要求和时间节点逐渐明确:多数地区(德国、中国、马来西亚、越南)均设定了具有约束力的PUE达标时间节点。

四国PUE政策要求和时间节点情况

信息来源:MIR 睿工业分析整理

量化指标成为多数国家共识:在调研范围的八个国家/地区中,多数国家已经将PUE作为衡量数据中心能源效率的核心量化指标,如马来西亚、中国、越南和德国。

PUE政策共性总结:

调研的八个国家PUE相关政策有较大差异,但可以根据共性部分归纳成以下五条政策路线:

1)强制立法路线:德国是分析的国家中唯一通过强制立法、可执行的PUE目标体系的国家。立法主导方是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审议通过方是联邦议院与联邦参议院,正式发布载体是《联邦法律公报》(由联邦司法部负责出版),具有法律效力。

2)技术引导路线:美国为代表,强调数据透明和技术创新。联邦层面无强制PUE目标,但对大型数据中心(>100kW)的强制性PUE数据报告要求,并以技术实践指引和前沿研发引导行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着眼于长远的产业变革。

3)激励引导路线:马来西亚、中国和泰国利用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为主)、补贴(如能源消耗费)、差别电价等经济工具,实施奖惩手段。

4)监管框架路线:代表是沙特。沙特未设定具体的PUE数值要求,核心在于对于能源管理和可持续计划的要求有监管框架。2023年8月,沙特通信、空间与技术委员会(CST)发布了《数据中心服务条例》(下称“条例”)。旨在为该国境内数据中心托管和运营云服务的云服务提供商(客户)提供监管透明度与公平的竞争环境。

5)先导后立路线:印尼、越南均发布国家级战略规划或指引为先,设定宏观目标(印尼的能源强度目标、越南的PUE目标),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之后再跟进制定具体法律、标准或强制性准入规定(越南已设新建项目上限,印尼在起草新法令)。

写在最后

随着全球对数据中心能耗问题的持续关注,MIR 睿工业预计将有更多国家完善其PUE监管体系。政策发展趋势可能包括:从自愿性指引向强制性标准过渡,从单一PUE指标向综合能效评估体系扩展,以及将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等环境指标与PUE要求相结合。

总体而言,PUE作为数据中心能效核心指标的地位已经确立,各国政策的不断完善将推动全球数据中心行业向更高效、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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