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4 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芯片产品征收 50%-84% 的关税,其原产地界定和税率划分涉及复杂的国际贸易规则和供应链特征。以下从原产地的核心界定规则、税率构成、案例等三方面分析:
一、原产地界定的核心规则
1.法律依据与判定标准
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第 416 号)及 WTO 规则,采用 “实质性改变” 原则,具体包括:
税则归类改变(CTH):若芯片加工导致 HS 编码(Harmonized System Code/商品分类编码体系)层级性变化(如从 8542.1 未封装晶圆变为 8542.3 已封装芯片),则加工地为原产地。例如,美国生产的晶圆在韩国封装后,若 HS 编码变更,原产地认定为韩国。
增值比例(RVC):某国加工增值超过货物总价值 30%(部分协定要求 40%),则该国为原产地。例如,美国晶圆(成本 50 元)在中国封装(成本 10 元),韩国因增值 50%(50/100)被认定为原产地。
制造工序:关键工序(如芯片制造前道工序光刻、沉积、3D 堆叠)可能影响原产地。例如,台积电 CoWoS 封装技术被视为核心工序,即使 HS 编码未变,台湾仍可能被认定为原产地。
2.半导体行业的特殊性
晶圆制造优先:海关实践中,晶圆制造(前道工序)通常被视为 “实质性改变” 的核心环节。例如,美国生产的晶圆在境外封测,若封装仅占成本 10%-15%,原产地仍为美国。
先进封装的例外:若封装涉及高附加值技术(如 TSV 硅通孔)且增值超过 30%,可能改变原产地(增值超30%原产地根据先进封装地确定)。例如,美国 AI 芯片晶圆在境外采用先进封装技术,可能被认定为封测地原产。
二、实际税率的构成与划分
1.税率的多层级叠加
中国对美芯片的关税由以下部分构成:
基础税率:根据《2025 年关税调整方案》,集成电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为 0%-5%,普通税率为 30%-80%。
加征关税:2025 年 4 月 10 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加征 84% 关税。例如,某芯片基础税率为 5%,加征后实际税率为 89%。
反倾销 / 反补贴税:若存在倾销或补贴行为,可能额外加征。例如,美国存储芯片若被裁定倾销,税率可能超过 100%。
2.税率差异的具体表现
产品类型:
高端芯片(如 CPU/GPU):基础税率 5%,加征后 89%,实际税率约 94%。
成熟制程芯片(如模拟芯片):基础税率 0%,加征后 84%,实际税率 84%。
半导体设备:基础税率 5%,加征后 89%,叠加反倾销税可能达 150%。
供应链布局:
美国本土生产:如英特尔亚利桑那州工厂生产的 CPU,适用加征 84% 关税。
境外代工:台积电代工的英伟达 GPU(原产地中国台湾)不受加征关税影响。
三、美国芯片企业的案例分析
英伟达:高端 GPU 由台积电代工(原产地中国台湾),不受中国对美关税影响;但部分汽车芯片由 GlobalFoundries 美国工厂代工,可能适用加征税率。
德州仪器:美国生产的晶圆在马来西亚封测,若封装增值未达 30%,原产地仍为美国,需缴纳加征关税。
最后的总结:
对美芯片的关税政策通过 “原产地规则 + 税率叠加” 双重机制实施,核心在于供应链的 “实质性改变” 判定。企业需结合产品类型、生产流程及政策动态,优化供应链布局。未来,随着技术脱钩加剧,原产地规则可能进一步成为地缘政治博弈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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