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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25年6月份)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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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介绍2025年6月国家和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

表1 2025年6月各省数据要素相关政策列表

省名称 政策名称 时间
市场监管总局 《计量数字化转型攻坚行动方案》 2025年6月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数据局 《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2025年6月5日
湖南省 《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2025—2027年)》 2025年6月10日
山西省 《山西省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年6月10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征求意见稿)》 2025年6月13日
湖北省 《湖北省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方案》 2025年6月13日
陕西省 《陕西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 2025年6月1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 《纺织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2025年6月17日
辽宁省 《建设和运营数据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2025年6月18日
云南省 《2025年数字云南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云南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2025年云南省数字政府工作要点》《2025年云南省数字社会工作要点》 2025年6月19日
北京市 《关于支持北京未来数字空间创新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5年6月25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三版)》 2025年6月27日
辽宁省 《辽宁省公共数据供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2025年6月30日

(1)《计量数字化转型攻坚行动方案》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计量数字化转型攻坚行动方案》,旨在加强计量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对接,以计量数字化和数字计量化为目标,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测量基础。

《方案》提出,到2030年,重点突破30项以上数字计量关键核心技术,研制1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计量装置,培育80家左右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建立国家计量数据中心,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立5家智慧计量实验室,建成10个以上国家标准参考数据库,挖掘和推广200个计量数据应用优秀案例。计量数字化和数据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数字化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初步建立,计量技术机构数字化实力不断增强,新研制10项以上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方案》部署12项主要任务,预期形成28项成果。在计量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层面,加强计量数字化转型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动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数字化建设,提升计量仪器设备数字化水平,提升计量测试全过程数字化水平。在计量数据层面,强化计量数据积累与应用,释放民生计量数据应用效能,提升产业计量数据应用深度,加强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建设,完善计量数据技术规范体系,强化计量数据安全管理和数据流通利用,加快标准参考数据建设和管理,支撑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测量活动提供基础“源数据”。

链接:

https://www.samr.gov.cn/jls/kxjl/zxdt/art/2025/art_579bb7054def4ca887c8d60bd5c8a1db.html

(2)《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实施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食品工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先进制造为主攻方向,强化软硬协同、平台搭建、服务保障,推进技术范式、生产方式、经营模式、企业形态全方位变革,提升产品创新创造力、品牌价值塑造力、行业“食”尚引领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为推进食品工业新型工业化注入强劲内生动力,实现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重点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规模以上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均达到75%,智慧设计、数字研发、柔性制造、供应链协同等环节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能力大幅增强。培育10家以上智能工厂,建设5个以上高标准数字化园区,打造百个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梯次实施千个数字化示范(试点)项目。构建基础通用、场景应用、技术装备等标准规范体系,基本满足行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培育一批高水平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形成一系列先进适用数字化解决方案。

到203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规上食品企业基本实现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食品工业数字产业集群,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水平有效提升,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提质升级支撑力显著增强,数字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食品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

链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5b1d644caf3f44549a53361a996bc3eb.html

(3)《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2025—2027年)》

遵循“目标引领、任务牵引,高效联通、共享畅通,先行先试、安全有序”原则,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促进数据流通利用为重点,坚持全省“一盘棋”,将长株潭都市圈作为综合试验区的核心,支持各地各部门大胆探索创新,着力打造数据制度共创、数字设施共建、数据要素共用、数实融合共进、数智成果共享的示范标杆,助力数字湖南建设,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累实践经验。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成规模”的建设目标,2025年,着力夯实省市协同、多方共创的建设基础,形成一批制度规范和先行先试的初步成果;2026年,全面提升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效,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体系经验做法,产出一批突破性成果;2027年,建成运营可信数据空间全国标杆20个以上,发放数据产权登记证书500份以上,创新数据应用场景超过1000个,新增数据市场主体突破1000家,实现数据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数据赋能产业深度转型,有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链接:

https://www.hunan.gov.cn/hnszf/xxgk/tzgg/swszf/202506/t20250613_33708100.html

(4)《山西省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范围内数据归集、管理、授权运营、开发利用、交易等各类数据流通活动安全保障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数据流通领域各环节主体是指包括数据开放、共享、交易、交换等环节中,对数据实施采集、传输、使用、加工、存储等操作或控制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数据资源(资产)权利主体是指依法对数据资源(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益的主体。

授权主体是指在数据授权运营过程中,有权将数据授权给其他主体进行使用或运营的主体。

运营主体是指按程序依法授权,推动数据价值流通,开展数据运营活动的法人组织。

开发利用主体是指开展数据应用或产品开发及再开发等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NDY3NDgwMQ==&mid=2247553273&idx=2&sn=728d594bf31a606a82c865a3118bfc8d&chksm=faba0103c19145daeb40e536620218b26606f3f2645cf1f322072a761ad28c28dfa3c9e25266&scene=27

(5)《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规范汽车数据处理者高效便利安全开展汽车数据出境活动,提升汽车数据出境流动便利化水平,制定本指引。

汽车数据处理者按照本指引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本指引所称汽车数据是指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汽车数据处理者是指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电信运营企业、自动驾驶服务商、平台运营企业、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

汽车数据处理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汽车数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数据出境行为:

汽车数据处理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汽车数据传输至境外;

汽车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汽车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查询、调取、下载、导出;

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情形,在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等其他数据处理活动。

链接:

https://www.cac.gov.cn/2025-06/13/c_1751439043533847.htm

(6)《湖北省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方案》

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围绕构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发展目标,以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为支撑,以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为重点,一体推进“建、用、管、服”,形成“试点示范、场景创新、生态协同、动态优化、串点成网”的可信数据空间设施体系,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8年,建成30个以上资源集聚、价值共创、生态繁荣、广泛互联的可信数据空间,开发不少于300个应用场景,上架不少于2000个数据产品,可信数据空间技术、运营、生态、标准、安全体系基本建成。

链接:

https://home.wuhan.gov.cn/tzgg_93641/202506/t20250616_2596240.shtml

(7)《陕西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及其相关活动。

公共数据资源,是指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的数据集合,属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

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是指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加工形成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数据集、数据模型、数据接口、数据检验、数据报告、方案建议等,以及其他形态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链接:

https://www.shaanxi.gov.cn/szf/gsgg/zfgg/202506/t20250613_3531149.html

(8)《纺织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融合发展为牵引,强化软硬协同,建立纺织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先进机制,推动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实现纺织工业数字化转型。到2027年,数字化转型基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比例超过70%,打造150个以上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60个以上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30个数字化转型典型集群/园区,培育推广200个以上示范作用强、易复制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解决方案。到203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纺织工业数字化改造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推动企业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组织形式变革和创新,实现纺织工业全价值链跃升。

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6/content_7028633.htm

(9)《建设和运营数据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首创“双链驱动”新模式,提出以“数据链+产业链”双链驱动赋能实体经济,还在石油化工、钢铁冶金、医疗健康3个领域编制了《示范样本》。通过明确产业对数据基础设施和数据要素的需求,制定双向赋能的措施与路径,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拉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全省数据基础设施短板。

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35256835983270775&wfr=spider&for=pc

(10)《2025年数字云南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云南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2025年云南省数字政府工作要点》《2025年云南省数字社会工作要点》

《2025年数字云南建设工作要点》作为全省数字化建设总纲,聚焦“数字基础设施夯实、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数字政府与社会建设”四大领域,推出30项举措。以“一核多点”算力布局、“5+10+N”公共数据体系为支撑,推动“数字+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与人才保障,助力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信息大通道建设,打造数字化发展标志性成果。

《2025年云南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围绕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双主线,重点推进智能终端、软件服务等数字产业集聚,培育“四上”数字经济企业;深化数字技术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融合应用,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与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壮大农村电商与跨境数字业务,推动昆明国际数据交易所发展,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通过“数据要素×”大赛拓展应用场景,激活数字经济新动能。

《2025年云南省数字政府工作要点》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核心,构建“一平台、一张网、一朵云”集约支撑体系,整合10张以上行业专网,推动200个以上政务系统上云。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六大履职能力,建设“云政通”“云事通”“云表通”等平台,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与“一网通办”,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登记,启动《云南省公共数据条例》立法,以数据赋能基层减负与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2025年云南省数字社会工作要点》聚焦民生福祉与社会治理,推出17项重点任务。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教育、医疗、医保、养老、助残等数字化普惠,实现电子病历互通、医保码扩面、残疾人“两项补贴”免申即享;在社会治理方面,强化公共安全数字化监测与基层智慧调解,推进“云智调”系统落地;在城乡发展上,升级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建设智慧社区与“城市码”,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让数字技术惠及各族群众。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zODk1NzY5NA==&mid=2247500012&idx=2&sn=d9dbab49d297d9e52dc1340cefc9ad35&chksm=e8e363aba8f108389065dc454c6f1092b914c43740bf7f3ee71a8d755e2e3a4e296e20917695&scene=27

(11)《关于支持北京未来数字空间创新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以打造数字空间产业创新高地、未来数字场景新范式为目标,对标全国领先园区,聚焦发展目标补短板,着力“延链、补链、强链”,发展科幻、元宇宙、游戏、电竞、虚拟现实等数字经济相关产业,集聚产业要素和优势资源,深化“两园一河”联动,建成具有全国显示度、全球影响力的未来数字空间产业创新高地,研究提出5个方面12条政策措施。

1.突出产业发展特色,形成跨界融合优势。包括:创作优质文化科技作品。筹备举办“北京未来数字空间创意创作大赛”,建立文化IP创作专家顾问机制,支持转化开发传统文化IP。强化前沿技术示范应用。依托AR、VR等技术运用,推进LBE大空间、数字艺术展等沉浸式文旅项目,建设国家科幻公园。打造首用首发场景。开展虚拟现实电影技术和应用研究。建设虚实结合未来会展场景。建设数字化、智能化会展场所。打造科技产品首发平台。支持打造云上会展品牌项目。

2.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以产业为中心”政务服务标杆。包括:支持设立综合服务平台窗口。支持设立游戏版号申报备案服务中心。支持设立“出海服务专区”。支持设置虚拟现实电影等作品综合服务窗口。建立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建立活动审批绿色通道。试点开展对首发、首秀、首展等进口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便利化通关。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推动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在试验区试点。

3.坚持前瞻布局,构建综合性创新体系。包括:适度超前布局数字产业基础设施。支持市级公共算力交易平台等资源向试验区倾斜。支持建立可信数字资产服务平台。推动市政公共空间交互体验、数字展演等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建设数字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和技术适配性研发。组建科幻、虚拟现实、元宇宙等领域创新中心。强化技术与场景转化应用。加快科幻产业集聚区建设。

4.集聚关键要素资源,强化人才金融保障。包括:设立跨界人才社区。支持与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设置学生实习培养基地和联合实验室。打造元宇宙招聘平台。支持开展技能竞赛评价。强化创作人才和重点行业人才引进。支持建设青年人才创作基地。支持引进优秀文化科技作品主创人员。引进国内外优秀的游戏电竞人才。支持试验区自主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评价标准。加大未来数字空间金融供给。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区级财政、社会投资按比例出资,设立联合基金。支持与金融机构合作。优化北京首石科幻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模式。

5.扩大全球影响力,塑造国际化品牌园区。包括:支持数据跨境流动和“文化出海”,支持企业参与数据跨境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认证体系建设。推动未来数据空间创新出海,重点打造一批文化出海项目。吸引举办国际顶级电竞赛事。强化试验区品牌打造。支持按年度遴选发布北京未来数字空间十大品牌。支持试验区建设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立北京未来数字空间试验区创新中心。

链接:

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zmhdsy/zjdc/202506/t20250626_4126167.html

(12)《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三版)》

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或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

属于《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从其规定。

以下情形属于数据出境行为:

1.数据处理者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传输至境外;

2.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查询、调取、下载、导出;

3.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情形,在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等其他数据处理活动。

链接:

https://www.cac.gov.cn/2025-06/27/c_1752652339765002.htm

(13)《辽宁省公共数据供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行动计划》以促进公共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利用为主线,以问题导向和应用场景为牵引,聚焦“强基础、补短板”“成体系、促提升”“勇争先、做示范”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工作目标,从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4个方面,提出了18项工作任务、62项具体举措,梳理了117项高频数据目录清单和377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计划通过三年攻坚,打造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调、安全可靠的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切实提升公共数据供给能力,有效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确定突出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旨在通过推动“数据全量编目、按需归集共享”,有效解决需求数据“找不到、不可用”等问题,强化已有数据共享平台支撑作用;通过强化基础数据库建设和“一数一源一标准”源头治理,有效解决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发挥基础支撑作用;通过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有效解决“归集数据无人用、需求数据找不到”等问题,提升供数动力、激发用数活力。

链接:

https://www.panjin.gov.cn/html/2514/2025-06-30/content-145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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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冬升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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