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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100天!中国玻璃撕开美国巨头“专利墙”

1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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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燕红,编辑|吕栋

美国玻璃巨头康宁的核心专利,只剩下不到100天的有效期了。2026年8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对康宁发起的337调查作出最终裁决。这场持续一年多,涉及彩虹股份、海信、LG、TCL华星等全球显示产业链的专利争端,即将迎来阶段性结果。

但就在裁决到来之前,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时间节点正在逼近。根据美国专利法,实用专利的保护期为自最早有效申请日起20年。而支撑本轮337调查的两件核心专利——美国专利US8642491和US8640498——最早申请日期为2006年6月28日,叠加PAT期限调整等因素,US8642491将于2026年10月7日到期,US8640498则将于2026年11月13日到期。

换句话说,即便康宁在8月获得全面胜诉,它利用这两项专利建立起的高墙也最多维持2个多月。这就很耐人寻味了,贸易审查还没有最终结果,支撑诉讼的专利本身就已经进入倒计时了。根据康宁公开披露的信息,2026年至2028年期间,其显示科技业务还将有12项重要专利陆续到期。一个曾经支撑康宁长期维持显示玻璃优势地位的专利体系,正在进入集中到期阶段。

因此,这场337调查的意义,或许已经不仅仅是谁输谁赢的问题。它更像是一场关于时间的竞争:一边是仍在推进的法律程序,另一边则是不断逼近的专利时钟。而当两者最终相遇时,整个液晶显示玻璃基板产业的竞争逻辑,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

康宁的“组合拳”:从起诉全产业链到精准“围魏救赵”

要搞清楚这场337调查的始末,最重要的是理解康宁究竟在保护什么。如果把液晶面板比作一栋摩天大楼,那么玻璃基板就是整栋大楼的地基。它不仅决定面板的平整度、透光率和可靠性,也直接影响后续蒸镀、曝光、封装等一系列制造工艺。US8642491和US8640498这两项,正是液晶显示基板的核心配方专利之一。从名称看,这两个专利只是几种材料的组合和配比,但对于显示玻璃而言,材料体系往往决定最终性能上限。即使其他企业通过工艺等手段提高了产品的良率,还是无法绕过核心配方,以及围绕这个配方建立起来的行业标准。

自1964 年发明“溢流熔融法”以来,康宁长期主导全球玻璃基板供应。并以此为基础,延伸出涵盖配方、设备、工艺到封装适配的万项专利丛林。技术参数深度渗入半导体产业链,英特尔英伟达台积电等巨头的产线规范多与康宁玻璃参数挂钩,这让康宁具备事实上的“行业定义权”,G8.5代线玻璃基板业务的净利率高达30% 至50%。

过去很多人认为,康宁的优势来自技术领先,但实际上技术只是表象,真正支撑其统治地位的,就是这一整套由专利、工艺、客户认证和供应链体系共同构成的壁垒。专利决定谁可以进入市场;工艺决定谁能够稳定量产;认证决定谁能够进入面板厂供应链;而全球布局则决定谁能够以最低成本覆盖客户。

过去几十年,全球液晶面板产业经历了从日本到韩国,再到中国的产业迁移,但玻璃基板这个环节却因为这一整套体系始终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康宁加上日本旭硝子和电气硝子这三家公司,长期占据全球九成以上市场份额,光康宁的市场份额就在50%以上。

也正因为如此,当中国面板产业开始向上游玻璃基板发起冲击时,与这些巨头的碰撞几乎不可避免。2024年11月,彩虹股份宣布国内首条超高世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点火。仅仅两个月后,康宁便向美国ITC提出337调查申请。

封堵变背书,国产玻璃获美国市场的合规“通行证”

所谓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发起的一种贸易调查程序。针对专利侵权、商业秘密侵权、商标侵权等被认为存在“不公平竞争”的进口产品,贸易委员会有权禁止这些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因此,这起争端表面上是专利权之争,实际上是关于美国市场准入权的争夺。

美国ITC 337调查裁决文书示例根据ITC立案文件,康宁最初起诉了整个显示产业链,除彩虹股份外,还有HKC惠科、TCL华星、海信、LG、Vizio等。理由就是中国厂商生产的LCD玻璃基板及包含这些玻璃的下游产品侵犯了康宁的美国专利权。

可能有人会有疑问,这里面LG、Vizio也不是中国公司,甚至很多都不是玻璃面板的生产商,怎么也一起被起诉呢?

它实际上采用的是337案件最常见的打法,一方面把整个产业链拉进来,证明存在完整的进口链条;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调查向彩虹股份的客户施压,影响这些客户未来的采购决策、长单签署等商业行为。截至2026年4月,海信、LG、Vizio等企业已陆续通过和解退出调查,目前仍在积极应诉的主要是彩虹股份和TCL华星光电。

随着案件推进,争议焦点已经逐渐从“能不能在美国卖产品”,转向了“什么样的玻璃算侵权”。按照康宁的说法,彩虹部分产品采用的玻璃配方落入了上述专利保护范围,因此构成侵权。而彩虹方面的核心策略,则是证明自己的新一代产品已经脱离康宁专利覆盖范围,并积极争取康宁的专利权无效。

今年4月,美国贸易委员会公布初步结果,彩虹股份的“615玻璃”构成侵权,但“616玻璃”不构成侵权。615和616指的是彩虹股份玻璃基板的“料方”代号,根据彩虹方面公开披露的信息,被认定侵权的615产品属于彩虹股份的早期技术路线,早在裁决前就已经停产,而后续量产和市场推广的重点已转向616产品。此次裁决不仅对彩虹股份的业务影响相对有限,反而在法律层面,认定了彩虹股份的产品不侵权。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裁决不仅为中国产玻璃基板拿到了进入美国市场的合规“通行证”,更标志着中国在打破全球玻璃基板垄断、实现关键材料技术自主的道路上取得了里程碑式胜利。前面提到,ITC最终裁决时间定在2026年8月7日,而支撑此次337调查的两件核心专利,则分别将在10月和11月到期。即使ITC支持了康宁的诉求,那么它能享受的专利红利,也不过就不到100天。

专利失效遇上产业迁移

随着康宁的核心专利进入到期窗口、市场需求的转换,玻璃基板产业的竞争逻辑也开始发生变化。过去几十年里,行业竞争的核心始终围绕两件事展开:一是溢流下拉工艺,二是围绕玻璃料方建立起来的专利体系。某种程度上说,康宁、旭硝子和电气硝子构建的并不仅仅是技术优势,而是一套进入行业的准入制度。谁掌握专利,谁就掌握进入高端市场的门票。

但行业开始换车道之后,一个新的问题开始浮现:玻璃基板行业会不会重演液晶面板产业的发展轨迹?90年代,日本企业占据全球LCD市场约94%的份额,是当之无愧的霸主。从夏普、东芝到松下,他们掌握着大量核心技术与专利资源。然而随着专利逐步公开、设备体系扩散以及中国和韩国持续加大投资,行业竞争重心逐渐从技术突破转向产能建设、成本控制和供应链效率。最终,全球面板产业完成了一次大规模转移,目前,中国LCD产业份额已经占到全球的76%以上。

如今的玻璃基板行业,正在出现一些相似的信号。首先,是半导体级玻璃基板的重大市场潜力。市场研究机构普遍预计,随着AI服务器、HBM和Chiplet架构快速普及,半导体级玻璃基板先进封装市场将在2030年前后进入规模化商业应用阶段。而中国厂商,刚好可以趁这个市场时间差弯道超车。据悉,彩虹股份的8英寸TGV基板已向长电科技等头部封测厂送样,试样良率突破80%,并计划于2027年实现量产。戈碧迦的TGV封装基板处于送样验证阶段,凯盛科技则全力攻克技术壁垒。

此外,整个玻璃面板的产业链重心正在向中国进一步集中。中国已经拥有全球最大的LCD面板产能,京东方、TCL华星、惠科等企业构成了全球最重要的面板制造集群,国产基板企业因为地理优势以及成本优势,正在逐步进入主流面板厂供应链体系,并不断提升在全球玻璃基板市场的话语权。其次,技术路线也开始出现分化。过去行业普遍认为,高世代显示玻璃的发展路径主要围绕溢流下拉工艺展开。

但近年来,国内企业不断投入研发,行业已经逐渐形成多路径并行的发展格局。一部分企业继续优化传统溢流法路线;另一部分企业则探索浮法工艺在显示领域的应用,这些都正在推动玻璃材料体系向更多方向延伸。

不过,康宁部分专利到期并不意味着行业格局会立刻重塑。当专利壁垒逐渐削弱之后,企业真正的护城河转而投向产品、客户、供应链这种更具竞争性、更利于产业发展的方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康宁已经与全球主要面板厂建立起深度绑定关系。从产品认证、工艺匹配到长期供货体系,整个产业链形成了高度协同的生态网络。对于面板企业而言,更换玻璃供应商并不是简单地采购另一种原材料,而往往意味着重新认证、重新调整工艺参数、重新验证产品良率。这些成本远比一项专利到期更难跨越,因此从短期来看,康宁的强势地位并不会骤然消失。康宁337案真正值得关注的地方,也许并不只是最终裁决结果。它更像是一个产业时代转换的缩影。当康宁发动337调查时,它试图守住的是过去几十年建立起来的专利秩序;而当案件走向终局时,整个行业却已经开始进入新的竞争阶段。在这个新的竞争阶段,才是国产厂商大展拳脚的好时机。

康宁

康宁

在材料科学领域,康宁是当今世界的创新领导者。历经170年的风雨,康宁凭借自己在细胞培养与治疗、特殊玻璃、陶瓷和光物理领域的精湛专业知识开发出众多改变人类生活的产品。

在材料科学领域,康宁是当今世界的创新领导者。历经170年的风雨,康宁凭借自己在细胞培养与治疗、特殊玻璃、陶瓷和光物理领域的精湛专业知识开发出众多改变人类生活的产品。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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